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A:為證明專家學者或經機關同意代理人業已親自出席視訊會議事實,請檢附下列文件:

  • 開會通知單影本、會議簽到簿擷取出席視訊會議畫面或由視訊設備列印其他足資證明出席之控管文件。

(二)前開文件請由業務承辦人員註記專家學者以視訊方式參加會議相關文

字,並由業務承辦人員及業務單位主管或會議主席簽明證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