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答:國外出差登機證存根遺失,又無法取據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

  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依規定可由出差人出具證明,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

  原因並簽名。